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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绶是一个夜店里的脆皮鸭,每天都是不停地接客……避雷:男脏,虐男,剧情阴间狗血,无女主人若是没有了尊严,就与禽兽无异。到最后,秦绶发现自己真的变成了一只禽兽爱女不是他的日常,挨虐才是他的日常。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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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以宁从走进包厢的那一刻起,秦绶就知道今晚的客人不好伺候。

  她穿一件黑色的丝质衬衫,袖口挽到小臂,腕骨上挂着一只细细的积家翻转腕表。

  长发松散地垂在肩侧,妆很淡,唇色却红艳。

  她进门时没看任何人,只对领班说了三个字:“叫人来。”

  秦绶被推进包厢的时候,蓝以宁正坐在沙发的正中央,一条腿迭在另一条腿上,手里捏着一杯没怎么动的威士忌。

  她抬眼看他,目光从他的脸慢慢移到他的锁骨,又往下扫了一瞬,最后重新落回他的眼睛。

  “叫什么?”她问。

  “秦绶。”

  禽兽?

  她嘴角动了一下,像是想笑又没笑出来,抬手朝他勾了勾食指。

  秦绶走过去,在离她半步的距离站定。

  他身上穿着会所提供的黑色紧身T恤和牛仔裤,头发没怎么打理,额前碎发垂下来遮住一点眉骨。

  他长了一张极干净的脸,眉眼温顺,鼻梁高挺,嘴唇偏厚,微微抿着。

  蓝以宁盯着他看了几秒,忽然伸手捏住他的下颌,把他的脸偏过来又偏过去。

  她的指腹微凉,力道不轻不重,拇指刚好压在他唇珠的位置。

  秦绶没有躲,也没有主动迎合,只是安静地垂着眼睛,睫毛在眼下落了一片很浅的阴影。

  他的心跳其实很快,从胸腔一直震到指尖,但他学会了把这种紧张收成一种近乎乖巧的安静。

  蓝以宁放开他,把酒杯搁到桌上,发出清脆的一声响。

  “衣服脱了。”

  秦绶顿了一下,随后抬手抓住T恤的下摆,利落地翻过头顶。

  黑色布料从他身上剥离的时候带起一阵很淡的洗衣液味道,他赤着上身站在那里,肩宽腰窄,皮肤白得像没晒过太阳。

  他的身体比他的脸要诚实得多。

  胸口已经微微泛粉,不是羞的,是那种身体先于意识产生的、本能的反应。

  他没办法控制这个,就像他没办法控制呼吸和心跳,皮肤下的毛细血管在期待和紧张中次第舒张,洇出薄薄的绯色。

  蓝以宁看见那一片粉的时候,眼神终于变了。

  带着那种猎人看到猎物暴露出致命弱点时、掺杂着愉悦和轻蔑的笃定。

  “过来。”她说。

  秦绶靠近她的膝盖之间,半跪在沙发上俯下身去。

  他知道怎么接吻,会所教过,但他做得比教出来的要好得多。

  他的嘴唇贴上来的那一刻很轻柔,然后才慢慢地、一寸一寸地加重力道,舌尖舔过她唇峰的时候是小心翼翼的,像是在请示。

2.他自由了

  第二天一早,秦绶在出租屋的折迭床上醒来的时候,天刚蒙蒙亮。

  他租的地方在城中村深处,一间不到十平米的隔断间,窗户开在走廊里,白天也要开灯。

  床头堆着几个纸箱,里面是换洗的衣服和几本翻旧了的书,墙角立着一个简易的塑料衣柜。

  他侧躺着,手机屏幕亮了一下。五点零三分。

  没有新消息。

  他把手机扣过去,翻了个身。

  床垫太软了,弹簧硌着腰,他从十七岁开始睡这张床,睡了快三年。

  起床的时候他先坐了一会儿,垂着头,脖颈弯出一个柔和的弧度,露出了那个喉结罩。

  那是一圈薄薄的硅胶制品,贴着他喉结的位置,把原本就不甚明显的喉结轮廓完全覆盖住。

  他习惯了它的存在,就像习惯了呼吸。

  洗澡的时候不摘,睡觉的时候也不摘,只有偶尔皮肤发痒发红的时候才会在卫生间里迅速取下来擦干,然后迅速戴回去,像在做一件不能被任何人看见的、隐秘的、近乎羞耻的事。

  这是母亲留给他的最后一件东西。

  他从六岁开始戴。

  那时候他还太小,不明白为什么别的男孩可以光着膀子在水龙头底下冲凉,而自己必须在脖子上箍着这圈东西。

  母亲给他戴的时候动作很利落,一只手按住他的后脑勺,另一只手把硅胶圈卡进他颈窝的位置,指甲掐着他喉结两侧的皮肤,疼得他直缩脖子。

  “不许摘,”母亲说,“你那个东西太丑了,露出来丢人。”

  他缩着脖子点头,眼泪含在眼眶里没敢掉。

  后来他长大了些,在邻居家电视里看到男歌手唱歌时滚动的喉结,觉得那也不丑。但他没有说,也不敢摘。

  母亲说的话总是对的。

  她是这么告诉他的。

  秦绶从床上起来,在卫生间里对着那面裂了一条缝的镜子洗漱。

  牙膏挤到最后一点,扁扁的管子被他用夹子夹住,又刮出两天的量。

  洗完脸他用手指把额前的碎发拨了拨,没有用发胶,他也不太会弄那些。

  镜子里映出一张干净的脸,眉眼温顺,皮肤白皙,下颌线条柔和,嘴唇的轮廓饱满而略显稚气。

  他看起来不像二十岁。像十七,或者更小。

  他把毛巾挂回去,从纸箱里翻出一件干净的黑色T恤穿上,套上那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

  出门的时候经过走廊尽头的公共厨房,隔壁租户的阿姨正在煮粥,看到他笑了一下:“小秦啊,吃了吗?”

  “还没。”他礼貌地弯了弯嘴角。

  “过来喝碗粥。”阿姨说。

  秦绶犹豫了半秒,还是摇了摇头,说谢谢不用了。

3.各取所需(肉渣)

  秦绶原本不叫秦绶,而是秦兽,这个名字是他妈给他取的,因为他是个男的,生来就是罪恶的存在。

  后来是他爸给他改成了现在的这个“秦绶”。

  可无论是秦绶还是秦兽,秦绶都不在乎,因为名字只是个代号。

  秦绶有时候会想,如果他真的是一只禽兽就好了,这样他就不用承受人思考后带来的痛苦。

  为什么我是男的呢?为什么我不是女生?为什么我要被生下来?

  没有人能够告诉他这些问题的答案。

  他的母亲,他的造物主,从他诞生的那一刻就对他充满了恶意。

  也许这就是上帝的恶趣味,喜欢看人们崩溃的样子。

  秦绶的母亲崩溃了,因为她竟然生下了一个男孩,即使在这之前她一直求神拜佛做了各种措施准备,然而老天还是跟她开了这个并不好笑的玩笑。

  至于她这么厌恶男性这种生物却还跟秦绶的父亲结婚并生下秦绶是为什么呢?

  上帝给出的答案是:也许这就是人类的劣根性。

  他们从基因里就决定了,他们注定要为自己的传宗接代做准备。

  没有什么是比生育更伟大、更重要的事。

  他们只是想生就生了,至于孩子本人的意愿,并不重要。

  我为了生下你受了这么多苦,吃尽了苦头,你怎么能不感恩我,反而还埋怨我把你带到这个世界上呢?

  十月怀胎的血浓于水,终究不过是孩子和母亲的互相折磨。

  脐带一断,羁绊也淡散。到头来只是两个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

  秦绶从来没有对他的母亲说过:妈妈,我爱你。

  但他更想说出口的是:妈妈,我恨你。

  然而现在一切都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他已经离开了她。

  会所的白昼和黑夜是两副面孔。

  白天的走廊空荡荡的,日光灯惨白地照着深色的墙纸,空气中残留着前一晚的烟酒气味,清洁工推着拖把车一间一间地打扫,床单被罩堆在走廊尽头的布草车里,鼓鼓囊囊地溢出来。

  音响系统关了,头顶的喇叭沉默着,只有空调外机嗡嗡的震动声从墙壁里传过来,像这座建筑的脉搏。

  秦绶在休息室里靠着墙坐了一整个下午。

  这是他为数不多的休息时间。

  他不是在睡觉,他的意识一直清醒着,像一只蛰伏在洞穴深处的动物,耳朵竖着,感知着周围每一丝动静。

  每隔一段时间就有人推门进来,有时候是其他的男孩,进来拿东西或者躺下来睡一会儿,有时候是周哥手下的一个小弟,挨个铺位清点人数。

  秦绶在每一次推门声里都会睁开眼睛,确认不是叫他,然后再把眼睛闭上。

  下午四点左右,休息室的门被从外面推开,力道很大,门板撞上墙壁发出砰的一声响。

  一个穿黑色背心的年轻男人走进来,胳膊上纹了一条过肩龙,剃着板寸,整个人带着一股风风火火的劲头。

4.刻骨铭恨(虐男)

  那一晚,秦绶睡得很沉。

  他回到出租屋的时候已经过了凌晨十二点,拆开一袋方便面当晚饭,连汤带面吃得干干净净。

  洗过澡之后他躺在那张弹簧硌腰的折迭床上,关了灯,黑暗像潮水一样从四面八方涌过来,把他整个人淹没了。

  他以为自己会睡不着。

  脑子里装了很多东西——崔奕彤手指的温度,她说的那句“我给你撑腰”,还有自己攥住她衣角时那种隐秘的、近乎羞耻的悸动。

  这些事情像碎掉的玻璃渣,在他脑海里闪着细碎的光,扎得他有些疼,又有些说不清的暖和。

  但他还是睡着了,而且睡得很沉,沉到连翻身都没有。

  他做了一个梦。

  梦里的光线是灰白色的,像冬天的阴天,所有的颜色都被抽走了,只剩下一层薄薄的、冷冷的灰。

  他站在一条很长的走廊里,走廊两侧是紧闭的门,门上的指示灯有的亮着有的灭着,地毯的花纹模糊不清,空气中有一种甜腻的、让人头晕的气味,像过期了很久的香水混着腐烂的水果。

  他知道这个走廊。

  他会所的走廊,但不是白天的样子,也不是夜晚的样子。

  是一种更扭曲的、更不真实的、像被哈哈镜拉长又压扁了的模样。

  走廊没有尽头,他往前走一步,走廊就长出一截,永远走不到头。

  身后有脚步声。

  从走廊尽头传来的,由远及近的,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笃、笃、笃,一下一下的,不紧不慢,像某种倒计时。

  他停住了。

  他想转身,但身体不听使唤。

  脚像是被钉在了地毯上,小腿的肌肉绷得死紧,膝盖微微发抖,但就是迈不动步子。

  冷汗从他的后背上渗出来,衬衫湿了一片,贴在皮肤上,像有一块冰慢慢地从他的脊椎往下滑。

  脚步声停了。

  就停在他身后。

  他能感觉到那个人呼吸时气流拂过他后颈的感觉,温热的,带着一股说不出的甜腻味。

  一只手搭上了他的肩膀。

  他猛地转过身——

  看清了那个人的脸。

  是一个陌生的女人,三十岁出头,长头发乱糟糟地披散着,眼睛下面的黑眼圈浓得像被人揍了两拳。

  她的嘴唇在动,在说什么,但声音像是被什么东西隔住了,他听不清,只看到她的嘴唇一张一合。

  然后声音突然涌了进来,像决堤的洪水,劈头盖脸地砸向他的耳膜。

  “你算什么东西?”

5.隔岸观影

  会所里的日子像一条灰扑扑的传送带,每天都是同样的流程,同样的灯光,同样的音乐,同样的人在走廊里走来走去。

  秦绶在这条传送带上待了快三年,已经学会了一种近乎本能的麻木——不期待什么,也不拒绝什么,来什么接什么,接完了洗干净,然后等下一个。

  那天晚上客人不多,周哥让他先在休息室待着,有活了再叫。

  秦绶靠在休息室的下铺床上,手里捏着一本翻了很多遍的旧书。

  他看书的速度很慢,不是因为读不懂,而是因为他总会在某个句子面前停下来,停很久,像是那句话里有什么东西把他绊住了,他得蹲下来看一会儿,才能继续往前走。

  走廊里传来脚步声,高跟鞋踩在地毯上的声音,比平时听到的要轻一些,鞋跟细而密地敲着地面。

  秦绶没有抬头。

  脚步声经过休息室门口的时候停了一下,然后继续往前走了。

  他翻过一页书,目光在铅字上移动,但一个字都没读进去。

  他把书合上,放到枕头旁边,闭上眼睛。

  就在这时候,走廊里传来了一阵嘈杂的声音。

  不是那种正常的、客人们喝醉了嬉笑打闹的声音,而是一种更尖锐的、更刺耳的东西——有人在喊,声音很大,带着明显的怒意,还有另一个声音,小小的,闷闷的,像是在忍着什么。

  秦绶睁开眼睛,坐了起来。

  休息室的门虚掩着,走廊里的灯光从门缝里漏进来,细细的一条,像一道被切开的伤口。

  他听到周哥的声音,压得很低,在跟什么人说话,语气是那种生意场上特有的、带着笑意的息事宁人。

  然后是一个男人的声音,粗粝的、沙哑的,说了几句听不太清的话,中间夹杂着一个词,秦绶听清了——“赔钱货”。

  接着是一声脆响。

  那种声音有一种特殊的质感,不是影视剧里那种夸张的、戏剧化的响声,而是一种更沉闷的、更真实的、让人后槽牙发酸的闷响。

  秦绶站了起来。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站起来。

  这不关他的事,走廊里的事有周哥管,有安保管,有无数比他有资格管的人管,轮不到他一个在阴影里等活的男孩出去充什么英雄。

  他的身体比他更清楚这一点,他的腿在发抖,从大腿根一直抖到膝盖,抖得他几乎站不稳。

  他的心跳又开始加速了,那种熟悉的、被人按住喉咙的窒息感又涌了上来,像一只无形的手掐住了他的脖子。

  但他拉开了门。

  走廊里的灯光刺得他眯了一下眼睛。他看到了那个画面——

  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穿着一件灰扑扑的夹克,头发花白而稀疏,脸上的皮肤像是被太阳晒了太久的橘子皮,粗糙而暗沉。

  他的右手还举着,手掌张开着,五指微微弯曲。

  他的眼睛浑浊而充血,带着一种喝了酒之后特有的、红彤彤的水光,嘴唇在发抖,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愤怒还没有释放干净。

  他对面站着一个小姑娘。

  说“小姑娘”不太准确,她的年纪看上去跟秦绶差不多大,也许还小一些,十八九岁的样子。

6.灰手难净

  那天下午,秦绶难得地走出了城中村。

  周哥说最近看他表现好,给他放一天假,让他白天好好休息,别到处跑。

  但他还是出来了,因为他需要买菜——不是买给自己的,是买给隔壁租户那个阿姨的。

  阿姨上周摔了一跤,脚踝肿了,下楼不方便,秦绶答应帮她带点菜回来。

  他穿了一件灰色的连帽卫衣,帽子没有戴,松松地搭在背后。

  牛仔裤是那条洗得发白的,鞋子是一双旧得看不出原来颜色的运动鞋,鞋带系了两次,还是有点松。

  他从巷口走出来的时候,阳光正好落在他的脸上,他下意识地眯了一下眼睛,抬手挡了挡。

  他已经很久没有在白天好好看过这座城市了。

  他的白天多半是在那间不到十平米的隔断间里度过的,窗帘拉得严严实实,分不清外面是阴天还是晴天。

  偶尔出门,也是为了去超市买方便面或者去药店买药,来去匆匆,低着头走路,不跟任何人产生不必要的视线交汇。

  但今天不一样。

  今天阳光很好,暖洋洋地洒在身上,那种温度让他想起小时候某个模糊的下午——不记得是什么时候了,只记得阳光也是这样暖的,他蹲在院子里看一只蚂蚁搬一粒米,看了很久,久到母亲喊他吃饭的声音从三楼传下来,他才站起来,腿都蹲麻了。

  那只蚂蚁最后还是没能把那粒米搬回家。

  秦绶沿着城中村外面那条窄马路走了一百多米,拐进一条更小的巷子,巷子里有一个菜市场。

  说是菜市场,其实就是一排搭着雨棚的摊位,卖菜的、卖肉的、卖水果的,挤挤挨挨地排过去,地上湿漉漉的,空气里混着青菜的泥土味和鱼腥味。

  他走到常去的那家菜摊前,挑了几样阿姨说要的菜——一把青菜,两个西红柿,几根葱,又加了一块豆腐。

  摊主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胖乎乎的,嗓门大,但人很好,每次看到秦绶都会多塞两根葱或者一小把香菜,“拿着拿着,不要钱”。

  秦绶每次都说谢谢,把钱数好,放在她摊位的铁盒子里。

  付完钱,他把塑料袋系好提在手上,转身往回走。

  走出巷口的时候,他看到路边围了几个人。

  不是什么大事,一个卖烤红薯的老头的推车翻了,红薯滚了一地,老头蹲在地上捡,手脚不太利索,捡一个掉两个。

  围观的几个人看了一会儿就走了,没有人停下来帮忙。

  这个城市就是这样,大家都很忙,都有自己的事情要操心,没有多余的时间和精力去管别人的红薯。

  秦绶走过去,蹲下来,把塑料袋放到一边,开始捡红薯。

  红薯有的滚到了路边,有的滚到了下水道井盖的缝隙旁边,还有几个滚得更远一些,到了马路牙子下面。

  他一个一个地捡起来,用袖子擦掉上面的灰,放回推车上。

  老头连声说谢谢,口音很重,秦绶听不太清,只听出了一个“好”字和一个“娃”字。

  “没事。”秦绶说,声音不大,继续捡。

  就在这时候,他听到了一个声音。

  “老板,这个烤红薯怎么卖?”

7.固星自守

  那件事之后,秦绶沉默了好几天。

  不是刻意不说话,而是那些话堵在喉咙里,像一团被水泡发的棉花,咽不下去也吐不出来。

  他照常上班,照常接客,照常在结束之后洗干净身体回到那间隔断间里,躺下来,闭上眼睛,等待第二天的闹钟响起。

  一切都没有变,但又好像什么都变了——他看镜子里那张脸的时候,总觉得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

  他开始翻自己存下来的那些钱。

  其实没多少。

  三年了,他每天精打细算,方便面买最便宜的,菜包子和馒头轮着吃,能不买的东西绝对不买,衣服穿到起球也不换新的。

  他把每一笔收入都记得很清楚,在手机备忘录里列了一个表,收入和支出两列,密密麻麻的数字。

  减去房租、水电、公交费和最基础的吃饭钱,剩下的那部分,他没有花在自己身上。

  手机里有一个转账记录,每个月固定的一笔,收款方是一个他从未去过的地方,一个他从未亲眼见过的学校,在大山深处,在中国的某个贫穷的、交通不便的、连地图上都很难找到名字的角落里。

  他是在网上看到这个助学项目的,那天他失眠,翻来覆去地刷手机,刷到了一条推送——一张照片,一群小女孩站在一间破旧的教室前面,穿着颜色不统一的旧衣服,脚上的鞋子沾满了泥巴,但每个人的眼睛都亮亮的。

  秦绶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

  久到手机屏幕自动熄灭了,他又点亮,又熄灭了,又点亮。

  他捐了第一笔钱。

  不多,两百块,但那个月他吃了整整一个星期的馒头配榨菜,吃到后来闻到馒头的味道就想吐。

  从那以后,每个月他都会捐一笔钱出去。

  金额不大,一两百,两三百,多的时候五百,看当月收入情况而定。

  他把这些转账记录藏在手机最深处的那个文件夹里,从不跟任何人提起——这是他自己的事情,不需要别人知道,也不需要别人理解。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

  不是因为他善良,至少他不觉得自己善良。

  他帮过很多人,但那些帮助似乎都没有产生他想要的效果,甚至有时候会产生反效果——他帮了,然后事情变得更糟了。

  但他还是想帮。

  也许不是因为“想”,而是因为“必须”。

  他的身体里好像装了一个发条,拧紧了就会转,转的时候停不下来,停下来的时候又会有人过来拧他。

  母亲拧过他,周哥拧过他,那些客人们拧过他,现在他自己在拧自己——他必须做点什么,必须把这些钱送出去,必须去帮助那些比他更弱小的、更需要帮助的人,否则他就会觉得自己的存在彻底失去了意义。

  一个连自己都救不了的人,有什么资格去救别人?

  他问过自己这个问题,很多遍,每一遍的答案都是一样的——没有资格。

  但他就是停不下来。

  终于有一天,他攒够了一笔相对可观的钱,决定亲自去那个地方看一看。

  那是一个偏远的小镇,从城里坐大巴要七个多小时,然后再转一个多小时的小巴,最后还要走四十分钟的山路。

8.暗室藏腥

  那通电话是在一个周三的下午打来的。

  秦绶正在休息室里吃一碗泡面,面泡得太久了,软塌塌地趴在碗里。

  他用叉子把面捞起来,吹了吹,塞进嘴里,嚼了两下就咽了。

  陈屿在旁边刷短视频,外放的声音很大,一个魔性的笑声循环播放,秦绶也没觉得烦,他已经习惯了在这种噪音里吃东西。

  手机震了一下。

  他看了一眼,是周哥发来的消息,只有一句话:“今晚有位老客人点名要你,六点前到,穿正式一点。”

  老客人。

  他见过很多老客人,有些是觉得他服务好,有些是觉得他长得像某个人,有些只是懒得换新的。

  老客人意味着熟悉,熟悉意味着他知道大概会发生什么,不会太意外,不会太突然,一切都按部就班,像一条已经走了无数遍的路,闭着眼睛也能走完。

  但他心里还是动了一下,像水面被风吹皱,一圈一圈地荡开去。

  他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也许是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预感,也许是身体比意识更早地记起了一些东西。

  晚上六点,他准时到了会所。

  换好衣服之后,他在走廊尽头的阴影里等着。

  今晚穿的是一件墨蓝色的真丝衬衫,面料垂坠感极佳,触感冰凉顺滑,像是第二层皮肤般妥帖地贴合着他的身形,领口微微敞开,露出一截锁骨。

  周哥走过来,上下打量了他一眼,伸手把他衬衫下摆往裤子里塞了塞,拍了拍他的肩膀。

  “好好伺候。”周哥说。

  秦绶点了点头。

  包厢的门被推开的时候,秦绶闻到了一股熟悉的香水味。

  不是那种甜腻的花香,而是一种更冷的、更疏离的味道,像冬天的风穿过一片松树林,带着松针和冰霜的气息。

  他不用看都知道是谁。

  蓝以宁坐在沙发的正中央,和第一次一模一样的姿势——一条腿迭在另一条腿上,手里捏着一杯威士忌,杯中的冰块已经融化了大半,稀释成一种琥珀色的、透明的液体。

  她穿着黑色的西装外套,里面是深V的丝质内搭,锁骨下方露出一片白皙的皮肤。

  头发比上次短了一些,刚好及肩,发尾微微内扣,显得更加干练。

  她的目光从秦绶进门的那一刻就锁住了他,像一只猫盯住了猎物的后颈,不紧不慢,不急不躁,带着一种笃定的、势在必得的从容。

  秦绶在门口站定,微微低着头。

  “蓝总。”他说,声音不大,但很稳。

  蓝以宁嘴角动了一下,是那种猎人看到猎物自己走进陷阱时的、满意的、带着一点愉悦的弧度。

  她上次走的时候秦绶叫了一声“蓝总”,她记住了。

  她的记忆力一向很好,尤其是对那些让她觉得有意思的细节。

  “过来。”她说。

9.皮绳愉虐(BDSM虐男)

  二楼的格局和一楼完全不同。

  一楼的灯光是昏暗的暖色调,二楼的灯光却是惨白的、刺目的日光灯,照得整个走廊像一间医院的病房。

  走廊两侧有几扇门,门都是关着的,但门缝里透出光来,还有一些听不太清的声音,闷闷的。

  蓝以宁走到走廊尽头的那扇门前,敲了三下。

  “进来。”里面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慵懒的、带着一点沙哑。

  蓝以宁推开门,侧身让秦绶先进去,然后自己跟了进来,顺手把门关上了。

  房间很大,比秦绶那间出租屋大了不知多少倍。

  地上铺着深灰色的地毯,墙壁是浅灰色的,窗帘是深灰色的,整个房间的色调是一种冷峻的、克制的、不带任何情感色彩的灰。

  房间的中央有一张很大的床,床单是黑色的,绸缎的材质,在灯光下泛着冷冷的光。

  床旁边的桌子上,摆着一些东西。

  秦绶看到那些东西的时候,血液像是被冻住了一样,从指尖开始,一点一点地凉了上来。

  那些东西有的是他认识的,有的是他不认识的。

  认识的那些让他想吐,不认识的那些让他更加恐惧,因为不知道它们会被用来做什么,比知道更可怕。

  他的腿开始发抖。

  从大腿根部一直蔓延到脚趾的、剧烈的、肌肉不自主的震颤。

  他的膝盖发软,几乎要站不住了,但他咬着牙,把身体的重量压在双脚上。

  蓝以宁走到床边,在那个穿着酒红色睡袍的女人旁边坐下来,姿态随意而自然,像是坐在自己家的沙发上。

  那个女人——陶笛笙——看起来大约三十五岁左右,保养得极好,皮肤像瓷器一样光洁细腻,五官精致得近乎不真实,像是某幅油画里走出来的人物。

  她的嘴唇很薄,涂着暗红色的口红,嘴角微微上翘,带着一种似笑非笑的、让人捉摸不透的表情。

  她的头发是深黑色的,长长的,松散地垂在肩膀上,几缕发丝落在脸侧,衬得她的脸更加小巧。

  她的一只手搁在膝盖上,手指修长,指甲修剪得很整齐,涂着和嘴唇同色系的暗红色甲油。

  她的手腕上戴着一只细细的卡地亚手镯,镯子上镶嵌着一排细小的钻石,在灯光下闪着冷冽的、星星点点的光。

  她的目光落在秦绶身上,从上到下,又从下到上,慢慢地、仔细地、像在鉴赏一件器物的品相。

  那种目光让秦绶想起了什么。

  “就是他?”陶笛笙问蓝以宁,声音不大,但有一种让人无法忽视的穿透力。

  蓝以宁点头:“我跟你说过的,那个身体很敏感的小东西。”

  陶笛笙的嘴角往上扬了扬,那个弧度比她刚才的似笑非笑大了一些,露出了一排整齐的、洁白的牙齿。

  她站起来,赤着脚踩在地毯上,朝秦绶走了两步。

  她的身高比蓝以宁矮一些,但她站在那里的时候,有一种不需要身高的、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压迫感。

  “过来。”她说。和蓝以宁第一次对秦绶说话时一模一样的两个字,但语气完全不同。

10.群畜列队

  那晚从别墅回来后,秦绶在床上躺了整整三天。

  后背的鞭伤算不上严重,没有感染和溃烂,结了一层薄薄的痂,睡觉的时候只能侧躺,翻身的时候痂皮蹭到床单,会扯着下面新长出来的嫩肉,又痒又疼。

  大腿内侧的伤好得更慢一些,走路的时候两腿摩擦,那片青紫的皮肤就会发出一阵钝痛,从大腿根一直蔓延到膝盖。

  周哥给他批了假。

  不是因为他心疼秦绶,而是因为他不能让秦绶带着这一身伤去见客人——那些女人花钱是来找乐子的,不是来看一身伤疤的。

  秦绶知道这个道理,所以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安静地待在出租屋里,每天涂药、换药、等痂皮一片一片地脱落。

  第三天傍晚,他试着下床走了几步。

  腿还是有点软,但已经能走了。

  他站在窗前,拉开窗帘的一角,看着窗外的天色从橘红变成灰蓝,又变成深黑。

  城中村的巷子里有人在吵架,声音很大,一个女人在骂一个男人,用词很脏,脏到秦绶都觉得有些刺耳。

  他听了两分钟,把窗帘拉上了。

  第四天,周哥发来消息:“今晚能来吗?”

  秦绶回了一个字:“能。”

  他穿了一件高领的黑色毛衣,裤子穿了一条宽松的黑色长裤,面料柔软,不会摩擦大腿内侧的伤。

  他在镜子前站了一会儿,确认自己看起来还算正常,然后出了门。

  会所里一切如常。

  走廊里暗红色的壁灯,头顶的喇叭里流淌着慢节奏的爵士乐,前台的姑娘低头刷手机,看到他抬了一下眼皮,算是打了招呼。

  秦绶穿过走廊,走进员工休息室,换好衣服,在角落里坐下来,等着。

  他没有等到周哥来叫他。他等到的是一辆车。

  一辆黑色的商务车停在会所后门,车窗漆黑,看不到里面。

  一个穿黑色西装的年轻男人站在车旁,看到秦绶走出来,拉开了车门。

  车里已经坐了两个人,都是会所里的男孩,一个是陈屿,另一个他不熟,只知道叫阿禾。

  陈屿看了秦绶一眼,目光在他身上停了一下,又移开了,什么也没说。

  秦绶上了车,坐在最后一排。

  车子驶出巷口,汇入车流,朝着城外的方向开去。

  他认出了这条路——通往郊外别墅区的路,两旁的高楼大厦渐渐变成低矮的围墙和高大的乔木,路灯的间距变大了,光线也变得昏暗起来。

  他心里那根弦绷紧了,但脸上什么都没露出来。

  车子驶入那扇熟悉的铁门,停在青石板铺就的小路上。

  秦绶下了车,跟着前面的人走进别墅。

  一楼的客厅和上次一样,灯光昏暗,音乐慵懒,三三两两的人散落在各个角落。